我院举办外国新闻传播史研究会2014年年会

发布时间:  2014年06月16日 00:00作者:  阅读量:  



6月14日,由中国新闻史学会外国新闻传播史研究会主办,我院承办的“思考与呈现:中外新闻传播比较研究学术论坛暨中国新闻史学会外国新闻传播史研究会2014年年会”在我校开幕。
参加此次年会的嘉宾有外国新闻史研究会会长、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郭镇之教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新闻与传播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陈力丹教授,中国新闻史学会侯任会长、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陈昌凤教授,中国传媒大学传播研究院陈卫星教授,河南大学黄河学者、清华大学李彬教授等。来自全国部分高校的三十余名新闻史研究的学者齐聚开封,共同探讨外国新闻史研究的新情况。我校副校长邢勇、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张举玺等出席了年会开幕式。
开幕式上,邢勇向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他说,河南大学坐落于七朝古都开封,建立于中国科举终结之地河南贡院。经过百年的努力,河南大学在办学层次,学术水平和对外开放等方面都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学术研究需要碰撞交流,在交流中启发学术思想,他希望与会的老师同学充分交流,在新闻学术建设方面取得更多成果。他预祝年会圆满成功。
张举玺在致辞中讲到,随着世界进入全球化状态,新闻传播早已跨越国界,传播者需要理解不同群体之间的差异,开展跨国界新闻传播研究。此次研究会,意在探讨中外新闻传播业交往互动对历程,研究新媒体时代和全球化背景下中外新闻传播求同存的路径,以此交流共享国内外新闻传播史研究的新成果,共同促进外国新闻传播史教学科研的进步。
开幕式后,郭镇之教授做了关于新闻专业主义与媒介伦理的主题发言。她认为在公民参与时代,新闻专业主义可能促进政府―媒介关系的健康发展。同时由于中国缺乏新闻专业主义的自律前提,“媒介伦理”在中国其实体现为“媒介纪律”,缺乏新闻专业主义和媒介伦理的媒介改革还面临困难和问题。
陈力丹教授介绍了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十二五”外新史教材结构并热情邀请与会老师积极投稿共同参与教材的编著。
陈昌凤教授发言,她探讨了大数据时代隐私保护的原则和困境。她指出在大数据时代,隐私保护的重心转移到了数据使用者身上,大数据时代的隐私保护需要重视目的确定原则,质量保证原则和个人参与原则。
中国传媒大学传播研究院陈卫星教授和我校黄河学者李彬教授等也分别就媒介学研究和新闻史观作了主题发言。
下午的分组讨论中,学者们分别围绕“绿色新闻”、约翰·杜威的新闻尝试、新闻作品著作权、微博舆论监督、政府舆论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汇报和讨论。
中国新闻史学会是在我国著名新闻传播史学者方汉奇、宁树藩等教授的倡导下成立的、由国家教育部主管的全国一级学术团体,在全国高校、新闻学界、新闻传媒业界和社科界有较大的学术影响。